中江县精神病医院采购比选公告
一、 项目
名称 |
预购单价(元) |
备注 |
职工食堂管理服务 |
20000/年 |
二、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三、 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
6、 参加比选人的身份证。
(二) 资格预审文件须包含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
2、 经营许可证;
3、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 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9日16:00,中江县精神病医院会议室
五、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
地点:中江县精神病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刘新川
电话:08387100009
六、 比选结果将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解释权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