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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关于“汽车租聘服务”的比选公告

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关于“汽车租聘服务”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

名称

预购价格(元)

备注

汽车租聘服务

40000元/年


二、项目要求:我院租车服务合同9月即将到期,为保障医院日常公务用车需求,现需采购汽车租赁服务服务期1年,供应商须对租赁车辆类型(轿车、商务车等)进行单项报价,总价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服务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超过4万元。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

6、 参加比选人的身份证。

(二)资格预审文件须包含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

2、 经营许可证;

3、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682716:00,中江县精神病医院会议室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82615:00

    地点:中江县精神病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老师

    电话:0838-7100009

比选结果将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公示解释权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