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食堂厨房设备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
名称 |
预购价格(元) |
备注 |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30000元 |
二、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
6、 参加比选人的身份证。
(二)资格预审文件须包含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
2、 经营许可证;
3、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3日16:00,中江县精神病医院会议室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5:00
地点:中江县精神病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8-7100009
比选结果将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公示解释权在中江县精神病医院管理委员会。